今天闲来无事翻了翻《礼记·玉制篇》,书中提到"圭璧金璋不鬻(yù)于市,命服命车不鬻于市,宗庙之器不鬻于市,牺牲不鬻于市"。
看看周朝的市场管理多严格,什么都不能拿到集市上卖,更别说彰显贵族身份的珠宝玉石了。而且在唐朝以前,中国长期处于巫玉和王玉时期,民间禁止用玉。
就连我们最熟悉的完璧归赵,也是秦庄襄王密谋巧取豪夺,而不是公平交易,十五座城池的兑换价并不是真实价格。
这么说来,唐朝以前好像没有玉石的交易活动,但是在1975年2月,陕西岐山南麓董家村窖藏发现了卫盉(hé),卫盉内有铭文132个,改写了历史上没有玉器交易记录。
这段铭文的大致意思是,在公元前919年3月初6,周恭王(姬繄扈)准备到豊视察工作,日程安排要召见一个叫矩伯的大地主。
《周礼》规定,王侯臣下面见天子,必须持玉器的做见面礼。
玉器的制式,玉器的包装都规定死了:“六币:圭以马,璋以皮,璧以帛,琮以锦,琥以绣,璜以黼。”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汉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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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周代的集市上根本买不到玉石啊,这可怎么办呢?
当地刚好有一个大裘皮商裘卫,玉璋、裘皮他都有。矩伯一咬牙,就用土地交换了玉璋、裘皮。
铭文详细记录了成交价格:朝觐用的玉璋,价值贝80朋,付给“十田”;两张赤色的虎皮、两件鹿皮披肩、一件杂色围裙,价值20朋,付给“三田”。
裘卫把这宗交易报告给执政大臣,执政大臣随即办理了土地转移手续并监督了这次交易。
如此看来,周朝的土地是不能私自交易的,就像现代的土地买卖,必须要有国家土地局的批准。
有人可能就说一田不就一亩田吗?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,西周施行的是井田制,一田不是一亩,而是一个井田,相当100亩。
一个玉璋,价80朋,10田,1000亩。1000亩良田换一块玉璋,可见玉璋的价格之高,而虎皮、鹿皮披肩、围裙只有20朋,3井田,但也要300亩地,真是名副其实的奢侈品。
古代的平民百姓实在消费不起,想想我们现在只要有钱就能买到玉石,真的太幸运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